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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公布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13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罗沙)国家海洋局1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KaiFa]利用无居民海岛[HaiDao]名录,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HaiDao]。

    据国家海洋局介绍,无居民海岛[HaiDao]指的是没有户籍居民居住的海岛[HaiDao],首批176个无居民海岛[HaiDao]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2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海岛[HaiDao]开发[KaiFa]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表示,海岛[HaiDao]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平台,是捍卫国家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海岛[HaiDao]保护与管理配套制度,并于2010年10月在沿海各省份启动了第一批开发[KaiFa]利用无居民海岛[HaiDao]名录的制定工作,依此引导和推进无居民海岛[HaiDao]的合理开发[KaiFa]和有序利用。我国无居民海岛[HaiDao]的开发[KaiFa]利用,要在总结、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遵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开发[KaiFa]方式、开发[KaiFa]规模、功能定位等,创造海岛[HaiDao]开发[KaiFa]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开发[KaiFa]利用无居民海岛[HaiDao]名录,是在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下,由沿海各省份海洋部门具体负责初选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对外发布的。为确保名录质量,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无居民海岛[HaiDao]资源,国家海洋局对海岛[HaiDao]的选择标准和报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沿海各有关省区在名录确定过程中,经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等方式,对名录进行了多轮筛选。

    此外,为了使我国无居民海岛[HaiDao]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KaiFa]利用,有关部门对开发[KaiFa]无居民海岛[HaiDao]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HaiDao]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KaiFa]的海岛[HaiDao]编制详细的开发[KaiFa]利用具体方案,经专家充分论证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取得无居民海岛[HaiDao]使用权。

    “只要有完善的开发[KaiFa]方案,严格按照名录规定的用途开发[KaiF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发[KaiFa]这些岛屿。外资企业和个人申请开发[KaiFa]无居民海岛[HaiDao]的,需经过国务院审批。”国家海洋局海岛[HaiDao]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取得开发[KaiFa]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最高可以获得海岛[HaiDao]50年的开发[KaiFa]使用权。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海洋部门指定的各项详细规定,比如岛上建筑物高度、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都必须经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论证,并按照规划严格使用。我们的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海岛[HaiDao]开发[KaiFa]的监督检查,保证海岛[HaiDao]得到有序的开发[KaiFa]利用。”

    吕彩霞表示,无居民海岛[HaiDao]的开发[KaiFa]采取有偿使用制度,而企业和个人缴纳使用金的多少将参照其开发[KaiFa]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来确定,从而保障海岛[HaiDao]生态环境在开发[KaiFa]利用中得到充分保护。

    据国家海洋局此前进行的调查,随着围填海的兴起以及港口、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海岸带自然岸线逐年减少,人工岸线不断增加。在我国海岛[HaiDao]开发[KaiFa]利用过程中,存在着无序、粗放式开发[KaiFa],以及由人类开发[KaiFa]活动(围填海、挖沙、炸岛)导致海岛[HaiDao]消失等问题,并有逐年加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