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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不力将被追责并通报--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11

    新华社贵阳4月9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9日从贵州省物价局了解到,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JianCha]过程中玩忽职守,检查[JianCha]不力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同时在全省通报批评。

    据介绍,此次检查[JianCha]时间从今年4月开始,检查[JianCha]时限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检查[JianCha]中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贵州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JianCha]局局长张凝说,将抽调检查[JianCha]人员组成检查[JianCha]组,对贵州省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直接检查[JianCha];各市(州、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直接检查[JianCha]、交叉检查[JianCha]、下查一级等多种方式,确保检查[JianCha]面达到100%。

    贵州省规定,检查[JianCha]人员在检查[JianCha]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廉洁执法纪律,确保检查[JianCha]质量。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提高检查[JianCha]的威慑力,同时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贵州省还明确,凡是没有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检查[JianCha],或在检查[JianCha]过程中玩忽职守,检查[JianCha]不力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同时在全省通报批评并通报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