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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中专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可享受优惠政策--中国国情
2011-04-06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6日电(记者阿依努尔)记者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大中专毕业生[BiYeSheng]接受职业培训可享受优惠政策。

    新疆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BiYeSheng]就业的意见(试行)》中规定,自今年起,自治区将对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毕业生[BiYeSheng]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培训,按照每人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BuTie];毕业生[BiYeSheng]有组织到异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每人给予不超过200元标准的一次性交通补贴[BuTie]。同时,对于援疆省市培训机构来疆开展技能培训,或受援县(市)组织毕业生[BiYeSheng]到对口援疆省市进行技能培训的,自治区将给予相应的培训鉴定补贴[BuTie]。对于培训中需强化汉语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BiYeSheng],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汉语言培训补贴[BuTie],补贴[BuTie]期限最多不超过6个月。

    新疆还对各类企业培训大中专毕业生[BiYeSheng]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作了规定,如:企业吸纳毕业生[BiYeSheng]就业,并开展1至6个月岗前技能培训或订单培训,毕业生[BiYeSheng]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培训鉴定补贴[BuTie];在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所属县(市)、乡(镇)进行异地技能培训,毕业生[BiYeSheng]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除按现行规定可获培训鉴定补贴[BuTie]外,还可获得师资和设备等损耗特别补贴[BuTie],补贴[BuTie]标准不超过每人300元。

    新疆对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BiYeSheng]初次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营养”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以及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所获职业资格等级,可获得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培训鉴定补贴[BuTie]。

    新疆对于高校毕业生[BiYeSheng]到南疆三地州贫困县、边境县的乡镇、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将提高其生活补贴[BuTie]标准;对于灵活就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大中专毕业生[BiYeSheng],新疆还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养老保险补贴[Bu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