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陕西:5年化解高校债务 新增贷款须报省政府批准--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新华社西安4月2日电(记者 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陕西计划用5年时间化解高校[GaoXiao]债务。今后省属高校[GaoXiao]贷款都要报省政府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新增贷款债务。

    据介绍,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GaoXiao]债务余额为102.68亿元。省属高校[GaoXiao]化债资金[ZiJin]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ZiJin]、省级财政安排的化债专项资金[ZiJin]、调整现有教育支出结构统筹整合的专项资金[ZiJin]、高校[GaoXiao]自筹化债资金[ZiJin]和其他来源资金[ZiJin]。

    陕西省省属高校[GaoXiao]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ZiJin]和高校[GaoXiao]自筹资金[ZiJin],化解高校[GaoXiao]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GaoXiao]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3年至2015年,高校[GaoXiao]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ZiJin]、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ZiJin]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

    陕西省将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债的高校[GaoXiao],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配套奖励。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和单位,将共同加强省属公办高校[GaoXiao]债务的审计和管理。

    今后陕西省属高校[GaoXiao]贷款都要报省政府批准,严禁未经批准新增贷款债务。此项工作已列入校长(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对擅自向银行或企业、个人新增贷款或融资的学校,将酌情调减直至扣回中、省化债奖补资金[ZiJin],并减少或停止安排有关专项资金[Zi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