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 及时依法赔偿--中国国情网
2011-03-22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对外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PeiChang]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PeiChang]案件程序的规定》。这个24条的司法解释自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PeiChang]办负责人表示,该司法解释注重体现赔偿[PeiChang]委员会审理程序的特点,在规范审理程序的同时突出“简便”和“快捷”,使赔偿[PeiChang]请求人能依法及时获得赔偿[PeiChang]。

    这位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和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人民群众的人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对人民法院赔偿[PeiChang]委员会审理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PeiChang]法施行。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国家赔偿[PeiChang]法,开展国家赔偿[PeiChang]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赔偿[PeiChang]办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这个司法解释。

    认定赔偿[PeiChang]义务机关职权行为是否违法是赔偿[PeiChang]程序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赔偿[PeiChang]义务机关作出职权行为时应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形成规范的卷宗材料,在提供证据上具有便利条件。而赔偿[PeiChang]请求人收集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时受到较多限制,处于明显弱势。为了保障赔偿[PeiChang]请求人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赔偿[PeiChang]义务机关对于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并规定赔偿[PeiChang]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是不因此免除赔偿[PeiChang]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同时,司法解释还增加了关于回避的规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回避是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遵循的基本制度,为了在赔偿[PeiChang]程序中进一步体现程序公正,体现司法公开和透明,司法解释明确要求,审判人员是本案赔偿[PeiChang]请求人的近亲属,或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回避,赔偿[PeiChang]请求人和赔偿[PeiChang]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