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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放宽非沪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2011-03-10

    新华社上海3月10日电(记者 俞菀、潘旭)记者10日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2011年上海对非沪生源应届[YingJie]高校毕业生[BiYeSheng]的落户政策更加开放,取消了以往申请条件中对毕业高校的限制。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YingJie]普通高校毕业生[BiYeSheng]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在申办户籍条件一栏中,取消了往年有的“一般为应届[YingJie]毕业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YingJie]本科毕业生[BiYeSheng]”这一条。上海市教委表示,这意味着任何上海普通高校的非沪生源应届[YingJie]高校毕业生[BiYeSheng]今年都能提出落户申请,市教委将根据打分的结果来决定能否落户。

    不过,申请条件中对外语和计算机仍有要求,外语需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和艺术类的毕业生[BiYeSheng],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据介绍,2011年非沪生源应届[YingJie]普通高校毕业生[BiYeSheng]落户申请,自3月9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11年5月31日,受理单位为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BiYeSheng]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