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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1年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2011-03-02

    新华社重庆2月27日电(记者 刘卫宏)重庆市今年内将在全市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马正其27日在医改工作会议上表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这一制度意味着医疗机构要以“零差率”销售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生不能随意使用目录之外的药物,这将有效避免“大处方”、“高价药”现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老百姓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看病负担。

    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介绍,重庆去年在700多个基层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比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下降了四成多。在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基础上,重庆市根据临床需要和当地居民用药习惯增加了205种药物,基本药物达到512种。去年,重庆试点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都大幅度下降,为患者节省的药品费用达2.56亿元。

    重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药品交易所,并于日前启动首批1000多个品规的药品交易,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也将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实行电子挂牌交易。此外,重庆医保报销政策也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其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将对基层医疗结构的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挫伤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此,马正其表示,重庆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尤其是落实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在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发挥公益性、群众减轻看病负担的基础上,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