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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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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异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国国情

  根据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异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植 磨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 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缺乏 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 〉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精力 ,2011年我省将持续 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2011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托培植 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不受“985”和“211工程”限制);

  3、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4、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岗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 的,其服务项目经历 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屈服 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作风 正直 ,操行 端正;

  3、截止2011年7月3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准备 党员);获得过校级以上表扬 ;系(含校属学院)级“优异学生干部”、“优异团干部”、“优异团员”、“三好学生”;

  5、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根据 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及以下),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准备 党员)或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异志愿者称号。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6、“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服务期间应在服务地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请 期间必须 在村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准备 党员)或获得过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评定的优异等次者;

  7、身材 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要求以及相干 规定;

  8、年纪 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纪 在2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纪 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纪 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纪 相应放宽2周岁;

  9、选调到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受上述4、5、6条的限制,但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的考生,自愿报考贵州省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在笔试成绩 综合得分基础上加3分。

  2、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 综合得分基础上加3分。

  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最高可加6分。

  (四)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惩罚 的;

  2、曾因犯法 受过刑事惩罚的;

  3、有违法、犯法 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况 ;

  6、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其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法 受到刑事惩罚的。

  二、选调方法 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纳网络报名的方法 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9:00至3月2日17:00。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 认真涉猎《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异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 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 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才能 测验》。笔试成绩 按《申论》占40%、《行政职业才能 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收场 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遵守选调对象的报考职位,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 审查的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布置 。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 范围,不指定复习 用书,不举办 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 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宽大 报考者进步 警惕 ,切勿上当 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