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相关链接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关于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规定的通知
2011-02-13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 指导推动 企业国有资产的规划发展职责,推动 国有经济结构 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强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财务监督、风险节制 和经济责任 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 所监管企业经营事迹 考核制度,促进企业执行 社会责任 。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 市政府授权,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 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推动 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 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指导推动 企业国有资产的规划发展,推动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的战略性调整。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建立 和完善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 ,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进行监管,保护 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 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检查其履行 情况 ;依法对区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遵守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遵守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 其经营事迹 进行奖惩,建立 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 经营者勉励和束缚 机制。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遵守有关规定,参与制定 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 ,向有关部门提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遵守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 上述主要职责,市国资委设置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预算与审计处、事迹 考核处、产权管理处、规划发展与改组处、企业改革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与群团工作处(党委宣传部)、信访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 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四、其他事项
遵守政企离开 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手的原则,市国资委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执行 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不得直接干涉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傲 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管市国资委的监管,不得侵害 所有者权益,同时努力 进步 经济效益。
- 上一篇:实施三大工程 建设活力伊春 【加入收藏】
- 下一篇:修改“路线草图”:2亿人大学学历
相关链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三号)--中国国情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