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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11-02-13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中国国情

2010-06-24

社科规划办通[2010]15号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方法 》精力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旨在引导和勉励我省社科理论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高举旗帜、萦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 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 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以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紧密萦绕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弘扬务实、兼容、创新的传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摸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推动 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 创新,推动 哲学社会科学文化创新,构建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促进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 发展,为我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国、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历程中的重大问题,萦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 经济发展方法 、进步 自主创新才能 、加强 文化强省建设、全面提升 我省文化软实力等主题,着力推动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着力推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着力推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着力推动 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及战略思想研究,着力推动 《珠江三角洲地区 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着力推动 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及优长学科的发展。
  三、申报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力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运用 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要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果 。
  四、本次接管申报的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后期赞助 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
  后期赞助 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主要赞助 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 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异科研结果 。项目申请者必须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干 论文。申报的结果 必须 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材料 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 本学科领域 的先进水平。申报的结果 须由学术委员会(教导 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省级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推选 ;也可以由三名具有正高等 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选 。为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提升 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从本年度起头,后期赞助 项目申报取缔 学科限制。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管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等 职称的同行专家推选 。青年项目标 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纪 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及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研究基地组织申报。选题必须 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 关注、对所在地区 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 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地级市、基地申报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五、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赞助 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60项,赞助 额度分为2、3、4万元三类;后期赞助 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立项数根据 申报情况 确定 ,每项赞助 3万元。
  六、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结果 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情势 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七、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标 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标 负责人,全国教导 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孕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孕省社科规划特别 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标 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八、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执行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 涉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解释 ”。后期赞助 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九、项目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 (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后期赞助 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赞助 项目申请书》原件(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干 材料 、申报结果 各一份以及结果 简介五份,结果 和结果 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干 信息;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十、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15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 收取费用。
  十一、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 ,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创造并查实后,取缔 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