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国情 单位领导:局长 陈国斌 办公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路19号 办公电话:4666729 邮编:163002 网址:http://whj.daqing.gov.cn/ 电子信箱: 首要职责 :
(一)贯彻履行
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行
;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行
;指示
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
的改革。 (二)组织推动
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
的公共文化服务系统
建设,诱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示
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根本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助农村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三)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产业方案和政策;指示
、和谐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产业发展;方案、指示
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重点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示
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钻研
运动
,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
性艺术品种,推动
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监督
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运动
;指示
全市艺术教导
工作;指示
全市专业文艺院团建设。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方案并组织实行
,指示
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六)指示
全市群众文化艺术运动
,推动
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运动
的开展;指示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示
全市图书馆建设和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
;组织推动
图书馆标准
化、现代化建设。 (七)拟订全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方案,组织实行
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和优异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拟订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行
;指示
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示
博物馆的建设及各馆之间的交换
合作。 (九)和谐
和指示
文物管理、保护、抢救
、发掘
、钻研
、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审核或审批全市重点文物的发掘
、维修项目,审核、申报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石油开发创业旧址。 (十)管理文物市场,会同有关部门钻研
处理
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的偷盗
、毁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处理
意见
。 (十一)指示
和和谐
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科学技术的钻研
和开发利用
;贯彻履行
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
;指示
相干
重大技术项目建设;监督
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及准入和退出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市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造
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允许
证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允许
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三)监督
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四)负责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规定发射功率的申报和技术指示
工作;负责全市应用
卫星地面接管
设施的审核上报或审批。 (十五)监督
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实行
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负责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负责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行
;指示
基层电影队伍建设;负责电影专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十六)制定
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
、布局的方案并组织实行
;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行
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审读、审看、审听各类出版物;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手机书刊、手机文学运动
的监管。 (十七)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企图
并组织实行
,组织、和谐
、督办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运动
。 (十八)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
并指示
实行
,负责出版物市场的监督
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对新闻记者在本市的新闻采编运动
进行监督
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运动
。 (二十)负责全市印刷行业的监督
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案件。组织开展著作权对外交换
与合作,监督
指示
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监督
管理法定允许
应用
作品,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应用
。为作者、著作权所有者及相干
单位和个人供给
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 (二十二)监督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依法实行
相干
的行政允许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方案并组织实行
;钻研
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示
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
管理全市文化艺术经营运动
;监督
管理全市社会艺术程度
考级运动
;指示
区、县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十三)贯彻履行
国家、省、市对外及对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换
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交换
项目企图
;组织、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
的交换
与合作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行
行业的教导
培训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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