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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节能减排不能搞“突击”
2011-02-09
http://www.lninfo.gov.cn/中国国情
近一个时代 ,多个地区 通过“限产限电”的法子 ,突击进行节能减排,以实现本年度以及“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非惯例 性的、行政性的节能减排手法 ,其根源还在于过去一个阶段内,各级处所 政府依然没有转变 “GDP至上”的政绩观和投入型的发展思路,各地的经济结构 和经济增长 方案并没有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一个长期目标 而有步骤地落实,最终不得不采纳“限产限电”的手法 来达到 预期指标。
但是,节能减排也要考虑 效益和效率 ,只有在作为经济系统 长期目标 并进行系统 方案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其最大的效率 。尽管“限产限电”能够达成短期的指标,但这种突击性的举动 必然是短缺 效益和效率 的,全部 经济系统 和市场经济制度都将为此付出沉重 的成本。这种做法必定 会打乱经济系统 的内在接洽 (包孕产业部门之间的接洽 ,也包孕经济运动 时序上的接洽 )。笔者觉得 ,要想把节能减排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 从方案着手,并重视 节能减排的效率 和市场机制。
节能减排的目标 及其措施 要落实到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案之中,要先断定 节能减排的强制 性束缚 目标 ,在此根本上再断定 各地可行的经济增长 速度。如同看待 “先污染后治理”一样,“先考虑 增长 再考虑 节能减排”的理念该当摒弃。笔者建议,我国“到2020年单位GDP减排40%-45%”的允诺 ,必然要作为“十二五”方案的前提条件,在此束缚 条件下再确立各种发展指标。更进一步,应在“十二五”方案中适当 弱化导致“高投资、高产出、高增长 ”发展模式的GDP增长 率指标和投资增长 率指标,转而强化面向“节俭 型、集约型、生态化”发展模式的指标。
只有有效的制度才是节能减排目标 得以长效落实的根本 保障,所以要建立 相应的束缚 制度和勉励机制诱导(而不是主导)节能减排,使之成为各级处所 政府以及各经济主体的主动 选择(而不是被强制 推行)。对企业而言,政策应给出一个明确 清楚 的信息,使企业能够在完整 信息的条件下,对各种可能的方案 做出衡量 利弊的选择。如果能够把节能减排作为各地产业的进入门槛,并使之成为一个长效措施 ,将有利于增进 企业兼并重组、引入洁净生产技术及设备 、推动 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行政部门一方面过度注重增长 率,另一方面又“限产限电”,等同于没有明确 给出节能减排信息,企业对于是否进行结构 调剂 和加快发展法子 转变 就变得无所适从进而难以决策。只要有制度使“高耗能、高排放”的生产无法在市场中生存,节能减排的技术和产业结构 就自然而然地会得到升级。如果制度还在保护“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即使已经有好的技术和设备 ,也无法得到实际利用 。
市场手法 应成为节能减排的有效调节工具。如节能减排的外包业务,节能减排指标的交易,节能减排的规模 化、集聚化等。如果通过这些法子 ,能够使节能减排实现经济效益的话,节能减排便有可能得到各个经济主体的积极响应及持久地推动 。
(2010年10月25日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A3版 作者:钟茂初)
(责任 编辑:韩倩茜)
本文引用:http://www.lninfo.gov.cn/kjzx/show.php?itemid=25931- 上一篇:关于征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有关内容意见的通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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