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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1年城乡居民看病吃中药将实现全额报销
2011-02-10

    新华社兰州2月9日电(记者 王艳明)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甘肃省出台政策,城乡居民看病吃中药今年起可有条件全额报销。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甘肃省城乡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吃中药可全额报销的有两种,一种是对符合条件的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额报销,另一种是对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全额报销。

    其中第一种情况为,医保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新农合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给予全额报销。

    第二种情况为,2010年以来,甘肃省公布了一批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医保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甲类药品管理办法给予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参合农民使用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治疗疾病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