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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1-02-02

    新华社武汉2月1日电(记者沈翀)为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未来5年到10年,基本建成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和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和保障能力薄弱的局面。

    被誉为“千湖之省”的湖北是我国重要的水利大省,境内除长江、汉江干流外,各级河流河长5公里以上的有4228条,河流总长5.92万公里。

    湖北省提出,未来5年到10年,要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长江、汉江综合防洪能力分别达到防御1954年型、1935年型洪水标准。主要支流、规划内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和重点湖泊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武汉、荆州、黄石等重点城市防洪能力达到长江总体防洪标准,主要防洪保护区防洪排涝能力达到国家标准。

    湖北还将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标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包括:主要江河湖库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有效管理地下水;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增加小水电装机容量,实施中小水电站增效改造,加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度,解决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问题。

    湖北还将基本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体系。主要目标包括: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