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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可拘留
2011-02-01

    新华社郑州1月31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总队获悉,已经持续两个多月的“守护中原”冬季决战进入最紧张时期。为确保新春佳节和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河南省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责任人员,将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0年11月10日至2011年2月20日,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全省开展了“守护中原”冬季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经过冬季决战1号、2号行动,全省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接受了消防安全大检查,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消防安全“乱点”的火灾隐患被整治。

    2011年1月28日至1月31日,2月14日至2月20日,河南省在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守护中原”冬季决战3号、4号行动,继续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清查整治。同时,还根据不同时期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紧盯除夕、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焦作、三门峡等地的消防官员纷纷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利用消防宣传车循环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常识宣传片和火灾案例,以直观形象的方法教给群众各类防火、灭火知识,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巧。同时,“孔明灯”的危险成为消防宣传重点。

    据介绍,“孔明灯”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一旦风力、风向不稳的话,很容易挂在建筑物或树枝上,威胁到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