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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完成林业生态建设5000多万亩
2011-01-31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30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来抓,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001.58万亩,约占全国林业生态建设总面积的1/10,为建设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屏障作出贡献。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272.77亿元林业建设资金支持下,内蒙古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取得整体恶化趋缓、局部治理区好转的良好效果。

    过去5年间,内蒙古完成退耕还林工程投入138.85亿元,涉及退耕户153万户、597万人,退耕户人均累计获得退耕补助2326元;内蒙古共有近500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共植树3.8亿棵,全民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

    内蒙古通过实施一系列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实现“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双减少”,2.4亿亩风沙危害土地和1.5亿亩水土流失土地得到初步治理,6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

    5年来,内蒙古各地把林业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和发展林沙草产业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大地增绿、农牧民增收、地方增税、企业增效,广大农牧民通过参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和政策性补助获得的收益成为林业收入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