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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
2011-01-30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土资源部29日公布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显示,全国30个省区市住房供地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比增加124.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精神,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国土资源部2010年初组织各地首次编制指导性的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部近日汇总分析表明,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供地计划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住房供地计划18.47万公顷,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4.9万公顷,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47万公顷,同比增加124.5%。与前几年的供地情况同口径相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其他住房实际用地10.89万公顷,同比增长42.5%。

    从计划完成情况看,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实际完成67.9%。其中保障性住房(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完成计划的65.2%;棚改房用地1.47万公顷,完成计划的40.2%;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6.51万公顷,完成计划的80.9%;其他住房用地2.96万公顷,完成计划的68.5%。主要热点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普遍较好。上海、宁波、北京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05.6%、103.4%、101.0%;南京、杭州、厦门完成比例分别为94.5%、87.2%、85.2%。深圳和广州保障房用地完成比例分别为228.0%和163.8%。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青岛、厦门、广州和深圳9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占全年住房实际用地比重均达到或超过70%。

    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除直接安排1.59万公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外,棚户区改造用地安排了8722.0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因此保障性住房用地全年实际供应量为2.47万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量的19.7%,创历史新高。中央确定的58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用地得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9.58万公顷,占全年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76.4%。28个省(区、市)“三类”住房用地供应占全部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均超70%。10个省(区、市)超80%,甘肃、黑龙江超90%。从地级城市看,333个占比超过70%,仅18个低于70%。

    总体看,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存在计划落实不平衡问题。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作为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第一年,各地前期工作不够充分,预测不够准确;二是住房供地计划、住房建设计划衔接不够。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公布在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在后,供地计划规模编制偏大;三是一些地区出于争取补助资金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考虑,住房建设计划规模和用地计划规模偏大;四是部分地区地方财政困难,融资渠道有限,资金落实不了,建设项目难以推进;五是少数项目用地仍实行毛地出让,在房价上涨带动拆迁成本上升背景下,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已批准土地不能及时转变成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