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区洪塘经济实用
房配套公园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09]60号、[2010]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洪塘经济实用
房地块配套建设费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洪塘经济实用
房6﹟-1地块,东至洪塘中路,西临宁沁路,南至洪塘文化中心,北至长阳东路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778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673万元
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地景观、广场、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才能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3.2本次招标不接管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
的不良行为记载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3投标申请材料
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局
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高低
载使用。(www.nbctc.com.cn)。
3.4本项目采纳
资格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供给
如下材料
:
①《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允许
证副本;④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企业IC卡之外,上述1-5条均须供给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材料
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以上材料
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复印件必须
加盖公章,否则作资格
审查不合格处理
。
3.5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 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9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且≥3家时,则整个
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置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2011 年2月16日 9:00 时至11:00时,13:30时至 16: 00 时;地点: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过
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材料
,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厦13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 、www.cnnb.com.cn、宁波日报 上发布。
8、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北区白沙路1号茗雅苑7楼
联系人:吴丽珠 电话:0574-8738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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