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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首位高层作证“打头炮” 证词对陈志云不利--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TVB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被控贪污及串谋欺骗的案件,现正在湾仔区域法院审理中,据悉本周将会有无线高层和艺人等重量级证人前往作供,这出庭审大戏已渐趋最出色的部分。昨日在庭审现场南都记者看到,一直掌管T V B财政大权的总经理李宝安出庭作证,打响头炮,而他的证词,对陈志云及另两名被告都相当不利。

  李宝安表现,在外接工作和收取费用方面,无线内部有严厉的规定。所有艺人与行政人员在外接工作,都要事先经过公司的书面允许,而根据1993年公司的内部文件,艺人出show只能接收规定限额之内的利益,2009年,公司又规定,只有新年圣诞等特别节日,才可以接收额外的利是和礼物,但都不能超过必定限额。另外,陈志云和无线签署的并非艺人合约,尽管他也会有演出,但不能收取额外的报酬。

  证词1:丛培昆公司插手澳门演出

  提及陈志云等被指控的具体事项,李宝安先就2009年在澳门新濠天地举办的“翡翠歌星贺台庆”接收控方的讯问。李宝安称,在此活动之前,他并不知道此次活动除了T V B和新濠天地之外,还有第三方的介入。去年他才发现,此活动竟外判了追求资助商、处置物流和联络等部分工作给第二被告丛培昆(陈志云前助手)所管理的思潮广告公司,并与之签订了两份合约,分离付给思潮公司55万和69万港元。李宝安表现,当他看到这两份合约时觉得十分恼怒和荒诞,因为合约所商定的服务T V B本身就可以做,而作为第三方的思潮公司的规模与才能,并不足以令T V B与之签约,“这很不正常。”而这两份合约的签署也并不合规矩,而代表T V B一方的签订人、无线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也并没有签署该种合约的资质。

  证词2:陈志云收取了演出资助费

  至于2009年在奥海城举行的倒数活动,李宝安表现,他事先也不知道陈志云在该活动中收取了资助商的费用。在该活动中,陈志云和旗下艺人黎耀祥演出了《志云饭局》的环节,他也是在演出当晚才知道有这个环节。事后公司的审计称这个环节不会收取费用,因为这属于商业活动,和公司的业务有冲突。然而去年初他收到消息,指奥海城额外支付了一笔款项给第三方,于是指派会计部致电奥海城,旁敲侧击之下了解到,对方是向思潮公司支付了16万港元。

  证词3:艺人免费出席过商业活动

  另外,陈志云曾以新书发布会为由,让旗下经理人合约艺员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免费出席活动。李宝安表现,这样的活动含有商业元素,如果事先知道,不会批准艺员免费出席活动。 记者吴莎 实习生王睿(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