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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写女儿传记 被指只要能赚钱不怕扬家丑--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5

梅艳芳母亲写女儿传记 被指只要能赚钱不怕扬家丑--中国国情手册

梅艳芳与刘德华

  梅艳芳自2003年病逝后,梅妈一直不放弃循法律途径追讨女儿达一亿港元的遗产,上月初终审庭仍然裁定梅妈败诉。今年已届八十八岁高龄的梅妈声言不会放弃上诉。为了筹钱打官司,还计划出书大爆爱女许多至今仍不为人知的私隐。

  梅妈向记者表现,传记《我的爱女梅艳芳》会分高低两册。上册讲她和姐姐梅爱芳由小到大的辛酸史,下册就从阿梅得奖(第一届新秀歌颂竞赛冠军)开端,一直讲到她种种往事。据知梅妈愿望有生之年可以打赢官司夺回女儿遗产,让儿子和孙儿生活无忧。

  据悉,梅妈盘算书中有颇大篇幅揭示梅艳芳一生多段情感,其中更会提到阿梅最爱但未能开花结果的刘德华。“阿梅降生后就没爸爸,所以一直好想有个幸福家庭,这么多男朋友之中,她最钟意刘德华,一直都想同华仔在一起,有一晚她突然跟我讲:‘阿妈,我死心啦!华仔跟我说自己早已有个稳固的女朋友(指追随华仔近二十年的朱丽倩),阿梅甚至亲自去大马了解过这件事!”(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