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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假商品将担责 汪涵支持:不能一味赚钱--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29

  这个名人的信赖而购置其产品,明星也是有利可图才会成为某产品的代言人,如果产品出了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不同情形,他们有可能承担刑事义务或民事义务。名人、明星代言广告应当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如果是食品或药品,建议从生产环节就开端考察原料是否合格,有什么副作用,不要盲目在利益驱使下代言。

  如果明知道产品是假货,还依然选择代言,最后造成不良后果,就构成了讹诈,明星要跟商家一起承担刑事义务。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代言,如果产品涌现问题,要承担民事义务。 ”对于之前涌现的三鹿奶粉代言事件中,邓婕回应“不私了不抱歉不退钱”,王蕴彩说:“无论从社会角度还是个人角度,这样的做法都是不对的,最起码要跟公众抱歉。”

  代言将慎之又慎

  立法之后,明星将如何看待代言呢?著名演员吕丽萍说:“明星选择代言产品,就跟演员挑选剧本一样,要看品德。如果产品出问题,明星也要承担连带义务。”著名主持人汪涵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现:“为酒啊,烟啊,还有一些我不了解的食品代言我不接。比如我自己不喝酒,我干吗去接呢?还有一个就是,我自己不善于的不接,以前也有好多语音复读机要找我,我说我英语都说得那么烂,鲁豫就不一样,人家英语说得那么好,有公信力。这次《广告法》的修订我很支撑,这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在提示名人不要一味靠代言赚钱或者进步著名度。 ”

  □本报记者/肖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