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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中医”无行医资格 患者看病“受电刑”丧命--中国国情手册
2011-10-08

  71岁的张某[ZhangMou]是一名以中医身份自居的“赤脚医生”,他使用他人上门推销的一台“三无”治疗仪给患者治疗,还不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结果造成一名患者触电身亡。张某[ZhangMou]被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公诉至法院。密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院指控,51岁的李某[LiMou]患有“癔症”,经常觉得自己被“兔子精”附体,精神恍惚。李某[LiMou]的母亲经人介绍,得知张某[ZhangMou]的诊所能治此病。今年3月30日下午,母亲带着儿子到张某[ZhangMou]经营的北京科海康中医药技术研究中心内就医。

  张某[ZhangMou]当场拿出一台名叫“小神医经络数控电位治疗仪”的仪器为李某[LiMou]治病。该治疗仪说明书明确标明:“不得加两块电极片同时放置在使用人身上,否则会造成触电事故”。可是,张某[ZhangMou]却将仪器的两块电极片都贴在了李某[LiMou]身上。不一会,李某[LiMou]就反应不适倒地休克。为此,李某[LiMou]的随行家属马上拨打120,同时报警。但在120到来之前,李某[LiMou]就已身亡。

  张某[ZhangMou]吓得不知所措,在一旁等待警察到来。后经法医鉴定,李某[LiMou]系被他人用小神医经络数控电位治疗仪进行治疗时,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查,张某[ZhangMou]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检察院认为,张某[ZhangMou]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被害人李某[LiMou]的继承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26万余元、丧葬费2.5万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被害人父母的赡养费1.6万余元。

  在法庭上,张某[ZhangMou]表示,治疗仪是一个自称为“教授”的人上门推销给他的,他花了3000元买下,张某[ZhangMou]之前在自己身上试验了下,并没有发生触电事故,不成想李某[LiMou]会因此而丧命,他十分后悔自己的举动,对李某[LiMou]的死表示遗憾,希望李某[LiMou]的家人能原谅他。

  据了解,这台治疗仪属于“三无”医疗器械,事发时的输出电流超出了安全规定,加上张某[ZhangMou]不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造成了患者死亡。根据我国关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无产品注册登记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准生产、使用。而现在,张某[ZhangMou]已无法回忆起上门销售治疗仪的那名“教授”,该治疗仪产品源头尚未追查到。(邱伟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