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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夫妇因赌球传闻状告媒体 未获法院支持--中国国情网
2011-07-05

  中图网上海7月4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著名足球运发动郑智及妻子邵娜以声誉被侵权状告金陵晚报社和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分离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抱歉,赔偿精力损失费各5万元、公证费各1500元和律师费各6.5万元,向上海静安法院提出诉讼。今天上午,该法院对上述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分离对郑智、邵娜诉讼恳求均不予支撑。

  据悉,2010年7月19日,被告金陵晚报社在其发行的《金陵晚报》B叠05版中刊发一篇署名“记者罗丹”撰写的题为《郑智老婆比郑智有钱》的报道。该文在描述郑智时写道“郑智刚到恒大就得罪了当地球迷,球迷对其赛后耍大牌的行为表达了恼怒。”“恒大的诚意和高薪是一大原因。另外,有知情人士泄漏,一些关于郑智赌球的风闻,也是他回国的原因之一。”“反赌扫黑风暴中,被暗指明点的球员不少,但只有郑智敏感地跳出来驳斥,记者了解到,这也和他在国外踢球时的一些赌球风闻有关。”“有圈内人爆料,郑智平时的喜好不多,赌球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喜好一直跟着他,还有一种猜测,郑智在国外后来经常坐板凳,也是俱乐部对其赌球行为的疑惑。”

  涉案文章在写道邵娜时描写“曾经有自称沈阳当地的网友,发布过关于邵娜的传奇背景,该网友称邵娜在沈阳是传说中的‘道上一姐’,很有来头,认识郑智之前就开宝马。”“记者从圈内郑智身边人了解到,‘一姐’的说法不太精确……”“据说,宝马对于邵娜而言,就像玩具,因为她前后拥有不下八辆宝马,她的财富是来源家族或者其他,却是一个迷……”报道刊登后,众多网络媒体先后转载。

  1月21日,郑智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前段时间,某著名‘写手’一篇文章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只是愿望发文的相干‘知情人’应当自动站出来,向公安机关如实反应其所控制和了解的‘内幕’”,“如须要,我也愿意尽全力配合有关机关的调查”。声明发表后短短三天,网友评论约700余条;浏览该声明的网友达十几万人次。

  2010年8月31日,郑智、邵娜向法院起诉称,该报道在涉及郑智的报道中未对所依附的相干事实进行核实,反而通过大批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及无中生有的风闻,对郑智进行无端猜测和恶意评价,以假造事实和分布谣言的方法误导,郑智有赌球行为。上述不实报道导致郑智的社会评价下降,精力上遭遇宏大苦楚,已构成对郑智声誉权的严重侵占。在涉及邵娜的报道中,对邵娜个人生活和财富来源进行毫无事实根据的猜测,误导公众以为邵娜积聚了巨额财富系通过不正当手腕获取;将邵娜描写成与黑社会有染,同样导致邵娜的社会评价下降,构成对邵娜的声誉权的严重侵权。

  今天法庭上,金陵晚报、南京日报报业集团辩称刊登报道,并不是说“郑智赌球”,而是“郑智存在赌球风闻”。在该报道前,李承鹏的《中国足球内情》一书、《楚天金报》、《半岛都市报》、《生活新报》、《信息日报》、《北方网》等各大媒体都有郑智赌球的风闻。郑智作为公众人物对可能造成的轻微伤害应该予以容忍与懂得。涉及郑智的社会评价,宽大球迷和网友在报道刊登前就有评价,与该报道无关。涉案文章不是对郑智有赌球的主观断定,仅是对客观存在“赌球风闻”的报道。在足坛扫黑的大背景下,该报道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属正常的舆论监督,不构成侵权恳求驳回诉求。

  法院以为,断定一则新闻报道是否构成声誉侵权,应该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形,依照民事侵权义务构成要件去权衡。郑智曾多次入选中国国家队,又是中国寥寥几位留洋球员中的一员,自然也就成为社会关注的人物。 涉案报道主要将此前社会上有关郑智的风闻和爆料汇总,做了一次较为详尽的报道,报道大多使用“风闻”、“知情人士泄漏”、“圈内人爆料”、“猜测”、“疑惑”等词,并未确定郑智确有赌球行为,也无凌辱、毁谤性语言,主观上不存在恶意毁谤郑智声誉的过失,该行为无违法性。

  同样,报道在主观上并不存在毁谤邵娜声誉的过失,客观上也未对邵娜的声誉造成伤害或下降的社会评价。

  法院还以为,涉及郑智赌球风闻,从表面上看是郑智个人的私事或声誉,若与中国足球“反赌扫黑”相联系,就不是一般意义的个人之事,而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自然成为新闻报道的内容,身为公众人物的郑智对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时,可能造成的轻微伤害应该予以容忍与懂得。

  遂法院判决对郑智、邵娜之诉判决不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