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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索赔案再起波澜 被告律师率先“发难”--中国国情网
2011-05-28

  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部分被告的辩解律师莫虎近日表现,要恳求法庭对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处分。莫虎泄漏,他已向海明发出了律师函,还与海明通过电话。

  莫虎:信任他会受处分

  莫虎表现:“目前不宜对外宣布法律行动(的内容)。但是我信任海明会受到应有的处分。”海明在他自己的博客中披露了他与莫虎电话交谈的内容。他转述莫虎的话说:“我早已经写好了Rule 11的动议。这是个大工程。你的律师牌照(执照)要危险了。就依照法律程序来办吧。不用谈了。”

  海明自己解释道:Rule 11是专门要求联邦法院处分律师,对律师做出罚款等处分的动议。他说:“就这样,我感到被人威吓了。”莫虎说,要求法庭处分海明是因为他“恶意起诉”。莫虎是桑兰案中被告刘国生、谢晓红、薛伟森的辩解律师。不久前,他本人也被海明追加为被告。

  特纳起诉被撤销

  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撤销了对时期华纳公司老板之一特德·特纳的起诉。桑兰的律师海明在解释撤诉的原因时说,对于桑兰的受伤,“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义务”。

  记者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有关桑兰案的档案中看到了撤诉文件。这份由海明20日签订的文件称,“请注意原告通过她的律师,自愿终止继续任何针对特纳的所有索赔行动。”21日,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中发文说:“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因为特纳并非友爱运动会法人代表,友爱运动会的注册人是时期华纳公司,“特纳只是时期华纳公司的股东而已。”(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