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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桑兰的官司 谁的意思?--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28

  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撤销了对时期华纳公司老板之一特德·特纳的起诉。桑兰的律师海明在解释撤诉原因时说,对于桑兰的受伤,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同时,部分被告的辩解律师莫虎表现要恳求法庭对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处分。

     主持圈点:桑兰这起18亿美元的诉讼从一开端就充斥悬念和疑问——被告是怎么肯定的?赔偿金额又是如何算出来的?桑兰的律师团队一直强调有所依据,不过撤销对特德·特纳的起诉,似乎又为这起天价诉讼增加了一些“炒作”的味道。“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义务”,这是桑兰律师团队给出的理由,承担着为桑兰讨回公平重担的律师团队,居然没有搞清起诉对象是否承担义务就贸然对外界公开,最终导致这场乌龙。这不禁让人们疑惑,在众多的被起诉人中,是否还有相似特德·特纳这样的“蒙冤者”?而这样的乌龙还直接让被告律师莫虎抓住“辫子”,称以海明为首的桑兰律师团涉嫌恶意起诉,要求法庭吊销海明的律师执照。

  从一开端就有不少人质疑,打官司不是桑兰的意愿,如今质疑者中又多了奥运冠军李小双:“我认为很难说,不必定是她个人的因素。”他认为这件事对桑兰并不公正,也未必是桑兰个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