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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房屋征收补偿建议--中国国情网
2011-04-11

  亚心网讯(记者 关鸿江) 今后,新疆乌鲁木齐市暴力拆迁将会面临刑事义务的严惩,对于目前已办理其他建设手但未办理拆迁允许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由相干部门收回建设手续,企业今后只能通过招拍挂取得政府征收的土地,而不得再自行违法拆迁。

  4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培训班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举办。记者从培训班上了解到,依据新颁布实行的国务院《征收条例》,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结合新疆乌鲁木齐市实际,制订了(关于贯彻实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建议),该建议提出,对于由政府主导建设的项目,依据《征收条例》依法做出征收决定并实行;对于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凡是已办理了立项、规划、土地等建设手续,但未办理拆迁行政允许的,则先由相干部门依法收回建设手续,再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肯定各区建设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并进行房屋征收,企业再通过“招、拍、挂”方法取得该建设用地。凡是尚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企业,则只待该土地上房屋经各区建设局征收后,企业再经“招拍挂”方法拿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纪检书记安建华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展,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加大了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基本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相对应我市的房屋征收规模,也在呈逐年增加态势。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置不好会引起严重的社会矛盾,也将制约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今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实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同时废除。我们也愿望通过本次对各区建设部门进行的《条例》专项培训,在坚持公正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下,确切规范新疆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安建华还介绍,今年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规划开局的第一年,依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城建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今年将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线一绕”工程配套征地、征收、“二桥一路”工程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建设、铁路枢纽建设、高铁站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关系到我市发展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量将达创纪录的400余万平方米,其中仅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共计50余个。可以说,房屋征收工作能否按时完成,将直接关系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今年重点项目标按时开工建设。鉴于时间紧急,所以采用以上一些临时性的措施。

  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今(截止2010年12月),该局共给符合拆迁行政允许条件的263个建设项目发放了《房屋拆迁允许证》,总拆迁面积约424.2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21355户,其中:市政、公益性建设项目占总量的55%以上。由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基本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加大,全市的拆迁总量也以年均15%左右的幅度增加,尤其是去年较前年同期拆迁量增加了132.89%,达160余万平方米,创我市拆迁量历史记载。

  (若干建议)具体内容: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对于由政府主导进行建设的项目,依据《征收条例》依法做出征收决定实行。

  (二),对于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①已办理了立项、规划、土地等建设手续,但未办理拆迁行政允许的,先由相干部门依法收回建设手续,再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肯定各区建设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征收部门进行房屋征收后,由企业通过“招、拍、挂”方法取得建设用地。

  ②不属于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肯定各区建设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征收部门进行房屋征收后,由企业通过“招、拍、挂”方法取得建设用地。

  二、已经国家、自治区、我市肯定为重点工程(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且已取得立项、规划、土地手续的但未办理房屋拆迁行政允许的项目,由发改委尽快进行梳理,对属于公共利益的项目,可由政府依法做出征收决定,依照程序实行房屋征收;对于不属于公共利益的,但对我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议由政府责令发改委、规划、土地等部门对项目做重新调整,纳入我市旧城改造计划,由征收部门进行房屋征收完毕后,土地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的“招、拍、挂 ”。

  三、对于在《征收条例》颁布实行前,已发放房屋拆迁允许证的各类项目,根据《征收条例》第三十五条:“在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允许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迫拆迁”的相干规定,继续沿用的国务院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做好房屋拆迁工作。

  延长解读:

  暴力迫使搬迁可追刑责

  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相干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条例》规定,采用暴力、威逼或者违背规定中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员,构成犯法的,追究刑事义务;尚不构成犯法的,给予处罚;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由于拆迁进度与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干,容易造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矛盾激化。鉴于此,条例制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暴力、威逼或者违背规定中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些前期办理好其他建设手续但尚未办理拆迁允许证的企业,为了赶工期而私自进行蛮横拆迁,公安部门接警后仍然交由我们处置,但新条例实行后,我们不再具有处置权利,新疆乌鲁木齐市市民若遭受开发商蛮横拆迁,可直接诉诸法律。

  告别拆迁 新疆乌鲁木齐市房屋征收部门近期将成立

  记者注意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以往的“拆迁”均已悄然变成了“征收”二字。一个词的转变,其中的关注民生之涵义颇为深入。

  长期担任新疆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行政办主任一职的夏文革介绍说:在新《条例》实行后,各地现有的拆迁办实际上已经没有权利执行房屋征收相干工作了。既然拆迁已经变成了征收,那拆迁办也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根据新《条例》规定,执行房屋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市、县政府,这也意味着新的房屋征收部门将由各市、县政府直接设立。“我们也已经向上级递交了相干资料,在拆迁办现有基础上,成立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新的部门可能将在不久后成立,负责未来房屋征收一切相干事宜。”夏文革介绍说,根据1991国家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局被市政府肯定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下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目前该办公室的现有职责已与《征收条例》不相适应,已不能实行现行的职责。如不尽快确立我市房屋征收机构,势必将影响到我市今年各项建设工程的开工建设。

  法院成为拆迁最后裁决者

  夏文革介绍说,按照旧的拆迁条例,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定时,当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而当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市、县有关部门有权实施强迫拆迁。而在新条例中明确撤消了行政强拆,强拆必需走司法程序,法院将是审核是否强迫执行的唯一裁决者。法院立场相对中立,申请法院执行程序也更严厉,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利益。今后,法院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所有拆迁的进程中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如果要进行拆迁必须得到法院的批准,而居民如果不愿意拆迁,也可以通过相干程序向法院上诉,最后的裁决者都是法院。

  各方声音:

  公正补偿最值得等待

  众所周知,在拆迁进程中90%的纠纷源于被拆迁者对补偿尺度的不服。特殊是很多征收部门做出的补偿决定显著低于市场价,被征收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才会引发诸强迫拆迁、暴力拆迁的问题。

  在新《条例》中,最值得等待的一条无疑就是:征收决定必须得到一个合理、公正的补偿,、补偿尺度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新《条例》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执行后,将用市场的价格来肯定补偿尺度。理论上我们可以这样懂得:未来被拆迁者在拿到补偿款之后,在无需自掏腰包补差价的情形下,可以直接在同等区位重新购置一套面积相近的新房子。但也有部分新疆乌鲁木齐市业内人士提出了一些担心:所谓的市场价格如何界定?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以为,拆迁按市场价评估的前提是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地方政府是一级土地市场的唯一获益者,如果未来的房价评估机构和地方政府存在必定关系,那就很难做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另外,评估价格是依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价格肯定,但具体执行中,一个征收项目常常要进行了几个月、甚至几年,那么,这期间的房价涨幅又该怎样补偿呢?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政府在出台具体实行细则前好好思考。这也意味着,未来要成立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价评估机构”将是征收补偿能否实现真正公正的症结。

  房屋征收成本或将进步

  新《条例》在体现更多民生意愿,更多地向被征迁户个人利益倾斜的同时。另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就是新《条例》对今后新疆乌鲁木齐市房价也会产生必定的影响。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坦言,新《条例》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用市场的价格来肯定补偿尺度。一般来说,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斟酌,拆迁时都是对自动配合的拆迁户优先按行业内市场补偿价进行补偿,只有对最后的极少部分“钉子户”才会给予略高的补偿价,如果拆迁户仍不配合,就施加“必定的压力”。而政府出于相对公正而言,可能会根据征收地段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征收该块土地时支付的成本增长。未来绝大多数的拆迁项目补偿成本都将增长。假设我们依照习惯把土地和房屋分离比作“面粉”和“面包”,那么新条例的实行,使得生产“小麦”的成本增长了。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家房地产研究机构负责人剖析以为: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在“买”的进程中获得土地的增值,他就必需靠“卖”来制造新的增值。所以,政府只能把地卖到更贵,才干消化上涨的征地成本,地价一单进入上涨通道,导致的结果必定是房价的循环上涨。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