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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与30岁男子私奔 父亲索10万赔偿遭拒--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9

  亚心网讯(记者 周文 通信员 王堃) 十三岁的女儿与三十岁的男子私奔,父亲找回女儿后向男子索要十万元赔偿费遭拒。一气之下,父亲将男子扭送到派出所。

  4月5日14时许,几个人将一年青男子扭送至沙湾县公安局四道河子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其中一位年纪稍大的称“我女儿还不到十四岁,被这个男子强奸了”。

  报案的男子叫阿伟,祖籍甘肃,长期在四道河子镇打工。阿伟有一个女儿叫小梅,今年还不满十四岁,平时阿伟上班,小梅辍学在家给他做饭。

  经讯问民警得知,阿伟的女儿小梅虽然还不到十四岁,却有近一米七的个头,看上去像十七八岁的模样。镇上有个叫华子的男子曾对小梅说过盘算去乌鲁木齐发展,小梅不想继续呆在家里,想让华子带她一起去乌鲁木齐,所以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小梅和华子的事情被其父亲阿伟发现后,阿伟心有不甘,向华子索要赔偿费十万元,遭到华子谢绝后,阿伟便向警方报假案,愿望借此获得一笔补偿费。

  办案民警说,阿伟向华子索要损失费未果后将其扭送派出所的行为,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将构成勒索罪。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杨玉娟就小梅一事剖析说,小梅私奔事件,华子和家长都有不容疏忽的义务。华子与小梅发生性关系,华子占领一部分义务,但家长管理不严和放任小梅接触社会人员也是主要原因。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应当中。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