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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公务费案8月将宣判--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8

陈水扁公务费案8月将宣判--中国国情手册
  台湾高等法院17日就公务费案更一审开言词争辩庭,提讯入监服刑的陈水扁出庭应讯。图片来源:“中央社”

  中图网6月1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公务费案更一审,台湾高等法院17日开言词争辩庭,扁在其他被告陈说时,频频与律师低语,遭审判长禁止。审判擅长庭末谕知,全案争辩终结,订于8月26日宣判。

  陈水扁等人因公务费、南港、龙潭、洗钱等案遭控贪污,台“最高法院”2011年11月间将龙潭案与前101董座陈敏薰买官案部分判处陈水扁17年6月徒刑定谳,另将公务费、南港、洗钱案发回高院更审,更一审合议庭17日就公务费案开争辩庭。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在庭中主意,他在2000年进“总统府”后,按照“总统府会计处”要求,以领据核销秘密费,虽款项是以他名义提领,却不是由他使用,且扁先前也举证秘密费已因公支出,没有贪污。

  马永成说,吴淑珍以他人发票申报非秘密费,他不知情,也没有建议或帮忙搜集发票;以犒赏清册领取非秘密费,则是为了因应不得拨充流用剩余非秘密费的替代措施。他并指出,特殊费除罪化后,反而也给各界省思这个案子的空间,强调自己没有贪污犯意也没有犯行。

  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也主意自己清白,他说,这几年来公务费案让他体认许多事实,真相不但无法还原,甚至扭曲变形,每次开庭看着法庭上的天秤,不免疑惑,无罪推定的原则到底会不会被放在天秤上?

  但他也说,在法庭之外,常受到社会民众勉励、支撑,让他能面对法庭内被扭曲的历史,他说,好人与坏人不是以有无被起诉来断定,唯有心中没有痛恨,才干发现真相。

  扁在其他被告陈说时,频频与律师低语交谈,遭审判长禁止,要求扁遵守法庭规则,不要讲话。合议庭于庭末谕知,全案订于8月2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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