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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方称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不足以减刑(组图)--中国国情
2011-04-04

50名来自受害者张妙生前村庄的老乡旁听了庭审。

23日,药家鑫在法庭受审时承认在案发时心坎非常畏惧,杀人只是一念之差。新华社发

  ●被告人药家鑫称杀人只是一念之差

  ●受害人家眷要求判被告人死刑

  ●西安市检察院以为药家鑫持刀故意剥夺他人性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争辩焦点

  ●药家鑫自首是否成立

  ●药家鑫悔罪态度

  ●取得被害人亲属原谅程度

  ●药家鑫的主观恶性究竟有多重

  据新华社电 23日9时45分,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连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停止时法官宣布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药家鑫一案审理,除了双方当事人亲友外,许多媒体现场采访,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安音乐学院等400余名大学生旁听了审理。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驾驶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置。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伴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自动脉、上腔静脉决裂大出血而死亡。

  西安市检察院以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主观恶性大、危险性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按《刑法》有关条款,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义务。药家鑫辩解律师对故意杀人无异议,但要求以自首情节和心理抑郁导致豪情杀人恳求法庭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则以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分。

  据悉,目前被害人家眷只拿了15000元的丧葬费,谢绝了药家鑫父母给的另一笔30000元的赔偿。

  律师:药家鑫临时起意,属“豪情杀人”

  ■名词解释

  豪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需是因被害人严重过失而引起行为人的情感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力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削弱了自己的识别才能和自我掌握才能;其三,必需是在激愤的精力状况下当场实行。

  辩解律师被告不属于社会残渣一类,恳求量刑时给予斟酌

  药家鑫的律师辩解表现,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豪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嘉奖,且有自首情节。愿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当庭争辩阶段,被告人律师辩解称:被告人主动投案,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从第一天的口供到今天的法庭陈说,都是如实供述,应该认定为自首。

  律师同时以为,通过法庭调查,本案不是有预谋有计划,纯属偶然。不是直接发生的故意杀人。而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演化。交通事故也是意外发生。瞬间演化,被告人也是认可的。药家鑫生长在一个普通家庭,为了造就,呕心沥血。被告人因学习、就业压力,心里蒙受着很重的压力,压制,抑郁。被告人实际上早已经丧失对生活的信念,都产生了自杀的念头。本案发生,是心里不良情感凝结。属于自身的心里软弱,临时起意,可以定义为豪情杀人。望法庭推敲量刑。

  侵占的客体对象是特定的,晚上11时左右,大学城郊区,没有危及到被害人之外的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犯法意图是瞬间产生,缺少社会经验,恐慌下做出的,被告人性情内向,不具备突发事故的处置才能。

  药家鑫律师最后补充说:被告人当时对于刺到哪里,刺了多少刀,都没有概念,说明被告人心里恐慌。被告并非富二代、官二代,不属于社会残渣一类,恳求量刑时给予斟酌。

  公诉人药家鑫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针对辩解律师的陈说,公诉人表现,买刀防身对被害人狂刺,说明他的主观恶性非常重;初犯不能作为从轻处分的理由;一般人把人撞倒了,都是把人扶起来,这是一般的道德底线。他连这一点起码的做人的道德底线都丧失了,因此也不能作从轻处分。”

  公诉人在最后的陈说中又补充说:“不认同辩解律师所说的药案没有伤害到公共安全、愿望减轻量刑等说法。”

  受害者家眷辩解的证据都是垃圾

  辩解律师向法庭提交了3份证据,以证明药家鑫确有悔悟态度。第一份证据是两份报纸。第一份报纸上有药家鑫自动递交悔悟书的报道,第二份报纸上有其父母向受害人家眷下跪的报道,证明被告有悔罪态度。第二份证据是他上学期间的13份嘉奖,证明案发前在社会上表示一直良好。第三组是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恳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遇。

  当辩解人律师向法庭提交了3份证据后,受害人张妙的丈夫说:我们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在庭审进程中,被害人的家眷席不时有抽泣声。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质问药家鑫:“农民就难缠吗……额头上写着‘我是农民’你就是把她撞瘫了?……孩子,才2岁,昨天看着妈妈的照片问妈妈干嘛去了。”据华商网

(编辑:SN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