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上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上海4月起出租车拒载最高罚200元--中国国情网
2012-05-12

  东方网3月2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下月起,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甩客或绕道行驶,最高可罚200元。不少乘客昨天告知记者,现行"拒载"的判定尺度太隐约,乘客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到哪里?"昨天上午,在秣陵路上,看到两位市民在扬招,一辆红色车身的出租车刚停稳,司机便摇下窗户,探出头问道。在听到目标地后,司机摇摇手,开走了。"这算拒载吗?"一位市民不满地问。有市民反应,晚上6、7点钟在宜昌路西康路邻近也很难打车,并不是没有车,而是有空车却不停。记者发现,西康路沿线确切有不少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途经,不过对于路边招手的乘客几乎视而不见。"我们都是赶着去吃饭的,然后要做晚饭以后的生意。"一位"的哥"道出了缘由。空车不停,算拒载吗?

  遇到怎样的情形,才干判定为"拒载"?城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市民可根据以下情形断定驾驶员是否"拒载":一是市民扬招,驾驶员停车后不载客;二是出租车正在路边待租,却谢绝载客;三是营业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止服务的。"无论有没有坐上车,只要是司机先讯问乘客去向,然后再谢绝的,即是''拒载''。"这位负责人表现,"扬招不停车,则不属于拒载之列。"

  属于乘客违规在先的例子也不算拒载。如车辆在路口等红灯时,乘客拉门上车;在出租车制止停车路段扬招等。

  交通执法部门提示,市民遇到拒载的情形,可致电12319投诉,最好能详细记载车牌、所属公司等信息,便于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取证。

  相干报道

  交通执法总队开出首张外地"的哥"罚单--

  绕路逃逸司机被禁业五年

  针对"的哥绕路送12岁女学生,夺书包逃逸"一事,市交通执法总队昨天公布了处置结果:吊销申联出租驾驶员胡某出租汽车从业资历证的行政处分,五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这也是首张外地"的哥"罚单。

  经调查,3月15日19时30分左右,因驾驶员绕道,导致12岁小女孩随身携带现金不足支付车费,遂回家取钱补足车资。随后驾驶员擅自驶离现场,并带走留在车内的书包,继续载客营运。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现,该驾驶员的行为违背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干规定,在明知有乘客物品留在车内,且知道乘客居住地址的情形下,应该及时设法归还却未及时归还,而是继续载客营运,并送还书包后仍索要多收的车费,严重损害了乘客利益。因此根据规定,对该驾驶员胡某作出吊销其出租汽车从业资历证的行政处分,五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