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上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上海眼科假药案一审宣判11名被告人获刑--中国国情
2011-07-05

  新华网上海6月23日电 (记者李烁) 记者23日获悉,上海市卢湾法院近日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假药案作出一审宣判,11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刑10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并处不同罚金。

  2010年9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发生了病人因眼内注射“Avastin”(阿伐斯汀)而涌现不适症状的群体性用药事件,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性命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吴国松为攫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吴国来、王强等人生产足以伤害人体健康的假药,被告人王爽、王浩、赵洪臣、谢尚坤为生产假药积极供给辅助,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与此同时,李晓琴、嵇建文、于海宁、冯力农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均无销售药品资质,且明知阿伐斯汀系进口药品,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文不准销售的情形下,仍结伙或分离从事假药销售,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

  据此,卢湾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吴国松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分金22万元;主犯吴国来获刑2年6个月,并处分金20万元;主犯王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2年3个月,并处分金18万元。

  其他被告人分离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金额不同的罚金。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