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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房一价细则有望5月份出台--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30

  东方网4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5月1日起,国家商品房就将施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一套房应只有一个标价。对此,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上海“一房一价”的细则正在制定中,有望于5月份出台。这份细则将重视对执行“一房一价”的操作进行细化。

  国家发改委3月16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施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还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细则。

  随着5月1日的邻近,北京等地“一房一价”的细则陆续出炉,上海方面进展如何?市发改委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泄漏,上海正在制定此项细则,预计在5月份出台。不过,这并不影响从5月1日起上海地区执行“一房一价”的要求。同时,市发改委正和房管部门进行沟通,细则将重视体现对操作层面的细化和明确。

  据悉,关于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的相似规定,上海早已施行。据市房管局2010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增强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依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调价周期、幅度应该符合已备案的销售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超越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该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