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上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上海规定食品摊贩需定点定时经营--中国国情
2011-04-13

  中图网上海4月12日电 (记者 包蹇) 昨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其中“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须要,划定临时区域(点)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这一新增条款引人关注。

  据悉,在审议进程中,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采用具体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场合经营,并可以划定特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为此,规定草案新增“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依照便利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肯定相应的经营场合,勉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合经营”等条款。

  今日,上海华联等超市最近还爆出销售“染色馒头”的丑闻。食品安全如何监督管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环绕规定草案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张载养委员以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出多门,环节多,易出破绽,规定草案中的“市和区县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条款,动身点是增强监管和调和,但在实际操作中更要切实重视实效。

  陈红专委员以为, “三聚氰胺”和“瘦肉精”事件,都裸露了检测手腕不足的问题,上海应引入一些新的检测办法,建议规定草案予以明确。

  顾晓敏委员建议,增长对食品运输进程中监管的内容。还有的委员提出,增长对食品生产加工进程中产生的放弃物以及过期食品等处理监管内容,以实现食品安全全进程监管。联系本文记者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