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上海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父亲虐待13岁女儿被拘留5日--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9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信员 薄萱)被辱骂、殴打、捆绑、拒之门外,夜宿楼道、受冻挨饿、处于辍学状况,这就是一个13岁女孩受到的“教育”。而他的亲生父亲在受到警方拘留5日的行政处分后还不服,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均被驳回。

  2009年2月,梵先生带着13岁的女儿和第二任妻子入住新居。因离婚后前妻下落不明,梵先生成了女儿的唯一监护人。同年6月,梵先生到女儿曾经就读的学校为她办理转学手续,却没有让她在居住地继续入学。之后10月起的一个多月内,梵先生家门外的楼道竟成了女儿“住所”。当地居委会多次到梵家疏导,但夫妇俩还是多次在夜里将女儿拒之门外,并辱骂、殴打。居委会及周围居民看到女孩脸上时有伤痕,在冬天还穿着夏天的衣服。

  去年6月10日中午,女孩到当地镇政府反应平时经常遭到父亲和继母虐待。当天下午,梵先生将女儿领回家后,用绳子将她绑住,对其拳打脚踢,并用木条及皮鞋殴打她,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警方接报后将梵先生传唤至派出所。经立案、调查取证,并经女孩要求,警方对梵先生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决定。在妇联的辅助下,女孩入住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去年10月,梵先生不服,向宝山区法院起诉,以为女儿存在种种恶习,自己只是教育方法欠妥,不存在虐待行为,要求撤销《处分决定》。

  庭审中,梵先生供给了一份女孩的书面陈说,承认自己有恶习,并受他人教唆跑出家门。

  法院以为,居委会工作人员证言的证明力显然高于梵先生本人的陈说。原告虽然提交了女孩书写的资料,但这些资料是在原告监护之时所写,且与女孩的有关陈说相悖,无法证明女孩的真实意思表现,故不予采信。即使女孩存在不良习惯,也不能成为原告虐待的理由,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市二中院保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