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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所中学29名初三学生疑因成绩不好遭劝退--中国国情
2012-05-14

  中广网聊城4月28日消息(记者何倩)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眼看中考就要到了,不少初三的学生都在紧张备战,但就是这个时候,山东聊城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的几位初三学生,却和老师谈话之后,被“半强制”上职业学校,中考前他们被劝退分开初中校园。

  据聊城市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一位被劝退的学生反应,所在学校将成就划分为“甲榜”和“乙榜”。成就在“甲榜”的学生才干上高中,“乙榜”的学生则须要去上职高,也就是高唐县职业中专。记者又找了几位同学调查,他们都说自己的确是因为成就不好而被劝上职高,而且每个班级中差不多有八九个同学都会被劝告。

  据了解,这次被劝退的中学生总共有29人。一位已经上了职高的同学说,自己已经在职高接收军训了,当时也不想上职高,但是老师不停打电话,家长也烦了,就上了职高。跟他一起上职高的有30多个学生,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迫。大多数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这种做法非常不满意,认为学生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中考分流使部分成就不是特殊理想的中学生被迫分开校园去职业高中,对此,高唐县第二实验中学杨副校长说,其实每年的这个时候学校都会进行分流,而高唐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也会进行招生,斟酌到升学率和就业率等问题,他们会根据学生的成就辅助他们选择。这次被疏导进入职高的学生已经停止了全体课程,去职高的29个学生,并不是强制,都是家长和学生自愿的。

  但一位曾说自己被逼退学的学生说,即使老师能让自己回去上课,自己也不想回去了,而是筹备转学。那学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有律师表现,要是真是学校这样劝退学生,是不合法的。因为《责任教育法》明确规定:依法实行责任教育的学校应依照规定尺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胁迫或者欺骗应该接收责任教育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失学、辍学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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