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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县级以上政府将设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国国情网
2012-02-13

  本报济南1月30日讯(记者 郭静) 30日,从省政府获悉,山东省将全面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逐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据悉,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2009年以来,山东省肯定在省政府本级和济南、潍坊、济宁、临沂市政府,平度、临朐、邹城市(县)政府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就,积聚了经验。

  目前,山东省全面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今年将逐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依照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摸索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效定位、职责范围和组织情势,充足施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议决行政复议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重大问题中的作用,试点工作要分步实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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