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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庄稼地被铲车清除 街道办正在当地租地修路--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01

  本报记者 王英俊 实习生 梅轶竹

  对山东聊城市冠县申尹庄村民王书旺来说,即将到来的秋天不再是收获的季节。8月24日夜里,他的庄稼地被铲车铲平了,而他却不知道是谁干的。

  蹊跷的“租地”

  今年年初,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李爱莲等人上门逐户做工作,告知村民县里要在村邻近修路,修路范围涉及到申尹庄部分村民家的耕地,“他们说要租我们村30多亩耕地,让我们签署租赁协定。”王书旺说,“每亩1500元,其他什么也不给,我们疑惑他们是以租代征,这是国家不许可的”。

  在村民供给的一份《土地租赁协定书》上,记者看到租赁方为申尹庄村委会,协定称“因西环南环道路拓宽,清泉办事处村委会达成租赁协定,根据我村情形,村委会与租赁户达成如下协定:一、乙方土地1.79亩,长期租赁。二、租赁费的兑现方法,每年6月30日前兑现给乙方。三、地租尺度依冠县工业园的土地租用尺度一致,目前执行尺度每年每亩1500元等。”

  一部分村民以为其中颇多蹊跷。按照《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行,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处、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尺度、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他们办事处和村干部什么都没给我们看过。”有村民说。

  但李爱莲则告知记者:“村民当然都签协定啦,就是个别受人煽动的,把钱退回来了,我们清泉办事处是和村委会签合同,村委会和村民签协定。”

  李爱莲告知记者,早就和村民签署了租地协定,“青苗费也已经给过他们了,从每亩400元提到900元。”眼看要修路了,但村民还是种上了粮食,“我们也阻拦不了”。至于上级征地手续是否完备,李爱莲表现不清晰。

  李爱莲补充说:“其实不是征地,因为我们这边经济条件有限,我跟他们说了,今年时间太紧了,资金也紧张,先这样做,等明年批复下来了,再把钱要过来,再买断这个地。”

  没人知道谁干的?

  王书旺告知记者,很多户村民还没和村委会达成协定,“就村干部和几户签了,我们都不赞成”。他说,村干部签署协定后,带头将自己的庄稼于8月21日用铲车消除。

  结果,8月24日晚,有村民看到,几辆铲车开进了地里,把地里的庄稼都铲了。当村民急忙赶到庄稼地里后发现,铲车早已经离去,剩下的只是刚刚被铲断的农作物和光秃秃的土地。村民当时打电话报警,“警察说破不了案”。

  到底是谁下令革除地里庄稼的?

  申尹村村委会主任申兰龙告知记者,“不知道是谁铲的”。李爱莲表现对此并不知情。但她随即又说,修路要赶工期,“公路局的施工队可能签了合同了,有个施工期限,他们的压力可能比较大。”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东朝也表现并不知情。“群众反应了,我们才知道的。”李东朝说,“对此也很遗憾,我们也正在调查,已经派了工作组去给群众做思想工作”。

  怎样弄个清楚

  在山东省冠县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该局强力推动的“十大工程”的第七项为“西环路、南环路改建工程”,并称“该项目标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征地手续已完成”。

  这一说法与李东朝告知记者的“征地手续还在审批中”显著不符。李东朝还告知记者,这30亩地不是“以租代征”,“现在征地手续正在往上报批,可能已经到省领土资源部门了,但是手续还没下来。”

  “如果征地手续完成了,为什么还要向我们租地?这些手续到底是怎么办的?我们要问个清楚。”王书旺和申尹庄另两位村民已经委托律师向当地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征用30多亩耕地的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处、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尺度、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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