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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通过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生鲜乳质量监管--中国国情
2011-04-04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8日电(记者 林超)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通过健全监管体系、严厉审批程序、增强检验检测等措施,继续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树立生鲜乳质量监督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为了巩固生鲜乳收购站清算整理成效,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旗县(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督检查执法职能,各级饲料产品德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生鲜乳检测职能。

  二要严厉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审批程序。本着“谁允许、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允许管理,严厉审核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继续完美生鲜乳收购站管理信息网建设,2011年5月底前将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名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

  三要切实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各地要根据奶源散布和市场需求,依照便利奶牛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对新建的收购站要严厉审核,不得擅自审批无奶源或奶源不足的生鲜乳收购站,防止涌现争抢奶源现象。

  四要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各地要依照自治区制订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计划》,配合农业部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增强检测与执法联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打击使用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非法添加行为。

  五要完美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突发质量安全事件,要敏捷反响、立即行动、严正查处。

  据介绍,2010年内蒙古生鲜乳收购站清算整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年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为100%,达到了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的预期目的。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