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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院推进司法公开 公判案件判决书网上可见--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30

  黑老大”减刑假释应公开听证

  长沙中院推动“司法公开”,公开宣判案件的判决书网上可见  

  “一个案件立案后,你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进展;一个大案在开庭审理时,你可以坐在电脑前看直播……”昨日,长沙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推动司法公开的工作看法》(下称《看法》),要求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的工作环节一一在“阳光下”接收检阅。本报记者全欣 通信员王力夫 胡淋伟 长沙报道

  症结词1:网上诉讼

  实施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

  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说,去年,长沙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在普遍征求看法的基础上制订了《看法》。

  《看法》提出,将完美立案大厅的导诉,实施立案、查询、司法救助、文书送达等诉讼事务“一站式”服务功效。有条件的法院,可在法院网站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施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在线诉讼服务。法官应在规定的公开场合接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解人,严禁私下发生不正当接触。

  症结词2:公开开庭

  公审案件许可亲属、媒体和公众旁听

  庭审公开部分,《看法》明确,将进步案件庭审宣判率和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法律规定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通过公告牌、法院网站等及时公告庭审案件的案号、合议庭成员等信息。同时,对案件进行公开判决。公开审理的案件许可当事人的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办好“院长电子邮箱”、“法院微博”,加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

  症结词3:公开听证

  职务犯法减刑、假释案公开听证

  贪官落马、黑老大获刑后,他们的减刑、假释,市民关注度很高。

  《看法》指出,职务犯法案件、伤害国家安全、严重伤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法案件,法院以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的被告人,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犯法集团的重要分子和主犯进行减刑、假释时,均公开听证。

  症结词4:“晒”文书

  公开宣判的裁判文书可上网

  判决书可否全体上网?《看法》明确,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依照有关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应该将各类案件公开宣判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当事人不赞成在网上公布文书的,应说明理由,理由正当可不予公开。“公开前,应先行删去或隐约处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法、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