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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动用货车队盗窃钢厂400余吨原料--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0

  本报湘潭讯短短3个月,动用大型货运车队,先后作案20余起,猖狂偷窃湘潭钢铁集团公司工业物资达400余万元。日前,一个23人的偷盗团伙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法律审判。主犯周某、佘某、赵某3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毕生,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据悉,这是湘潭市近十年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作案手腕最猖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团伙偷盗案件。

  2009年9月,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不断接到市民举报,称在320国道羊牯塘地段涌现了一支“神秘车队”,每晚清晨三四点时,在羊牯塘邻近对载重货物进行过磅称重,并与他人进行机密交易。该车队车型多为载重40余吨的大型货车,货物多为铁矿粉、焦炭等工业原资料。

  通过3个月的机密调查,民警发现,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犯法嫌疑人周某负责踩点,而佘某、胡某等人则负责调用铲车和货车,赵某负责收赃。湘钢梅塞尔工程建设期间,用于储存堆放混匀铁矿粉的湘钢新二烧料场由于没有安装大型照明灯,沿河堤的围墙也未完整建好,该犯法团伙打通料场保安,多次进入料场偷盗工业原资料。据了解,在长达3个月时间里,该偷盗团伙作案达23起,最多的一次竟调动了8台货车,偷盗439吨混匀铁矿粉。

  2010年12月初,专案组在霞光路某茶楼内将周某与佘某抓获,接着在湘潭县抓获团伙另外两名主要成员。随后,又将团伙骨干成员胡某、谢某等人抓获。

  经法院查明,在该偷盗团伙中,主要成员周某、佘某、赵某等人参与偷盗次数分离达23次、20次和17次,偷盗工业物资总价值达403万余元。

  记者李志宏 通信员潘哲 谢志斌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