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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将集中建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实行统一管理--中国国情
2011-04-03

  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10-2012年)发布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任学光)12月6日,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通过。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石市将建设各类住房13.0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3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商品住房10.5万套。

  规划指出,廉租住房通过在划拨土地上集中建设、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等方法进行建设。单套建筑面积掌握在5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1.3万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相对集中建设为辅进行建设,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厉掌握在6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依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兼顾规划,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实施统一管理,供园区企业租用。

  依照规划,三年期间石市将建设商品住房10.5万套,总建筑面积102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5万套,总建筑面积320万平方米。并明确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需到达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住房建设用地供给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供给量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给总量的70%,严厉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给,停滞别墅类开发项目土地供给。

  规划提出,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5870套,建筑面积29.3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00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总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7万套,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00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总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7万套,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