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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卫局长受贿143元被公诉--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6

  中图网海口4月25日电(记者 付美斌)原海口市[HaiKouShi]龙华[LongHua]区环卫局局长林亚福,利用招聘环卫工人、发包新建街道干净工作的职务方便,非法收受林某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3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日前,海口市[HaiKouShi]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林亚福,1953年8月14日出身,汉族,大专文化,海南省海口市[HaiKouShi]人,原系海口市[HaiKouShi]龙华[LongHua]区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曾任海口市[HaiKouShi]龙华[LongHua]区环卫局局长、负责人,2010年3月27日被海口市[HaiKouShi]龙华[LongHua]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拘捕。

  公诉机关控告称,2002年8月到2009年12月期间,被告人林亚福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林亚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干规定,犯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足,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刑事义务。

  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