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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农村规划布局:住宅面积不超过250平米--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13

  海南省[HaiNanSheng]出台村落规划[GuiHua]编制导则,将村落分为四种类型,提出村落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张毅 通信员程叶华)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HaiNanSheng]出台了《海南省[HaiNanSheng]社会主义新农村(村落)规划[GuiHua]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积极推动村落规划[GuiHua]布局,尽力改良村落人居环境。

  据了解,该《导则》将村落分为四种类型,其中包含促进发展型村落、保存整合型村落、迁移型村落及城中村与城边村。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HaiNanSheng]行政管辖范围内、城镇规划[GuiHua]建设用地范围外的中心村规划[GuiHua]编制工作实用该《导则》,一般基层村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根据该《导则》,海南省[HaiNanSheng]村落规划[GuiHua]布局应坚持四原则:集中布局,紧凑发展;利用现状,结合自然;便利生活,有利生产;继承传统,改良景观。住宅建筑面积每户不宜超过250平方米;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长,但不应超过3.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