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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警方鼓励微博举报犯罪 可获万元奖励--中国国情网
2011-04-20

  中图网柳州4月15日电(蒙鸣明 秦付林)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获悉,《柳州市公民举报犯法线索嘉奖方法》从4月15日起执行,该嘉奖方法规定,市民可用微博向警方供给犯法线索,能获得200元到2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嘉奖。

  据柳州警方介绍,为严格打击刑事犯法活动,调动市民同刑事犯法斗争的积极性,柳州市公安局目前制订了《柳州市公民举报犯法线索嘉奖方法》和《柳州市公安局犯法线索举报中心工作规范》,对市民供给的刑事犯法线索实施有奖举报,并且对举报人信息实施严厉保密。

  该嘉奖方法规定,市民可拨打公安110电话或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箱、网上公安局举报。为顺应时期发展,市民还可以使用目前互联网上最风行的微博、以私信到柳州警方官方微博的方法进行举报。在采取匿名方法举报时,举报者可使用密码作为本人代码。

  在警方制订的嘉奖政策上规定,公民供给和举报有效的犯法案件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按下列尺度进行嘉奖:举报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嘉奖200—1000元;举报伤害较大并在本市有必定影响的刑事案件线索,嘉奖1000—5000元;举报伤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线索,嘉奖5000—10000元。

  公民供给和举报有效的在逃犯法嫌疑人线索,按以下尺度进行嘉奖:供给公安部通缉的在逃犯法嫌疑人线索,A级,嘉奖10000—20000元;B级,嘉奖5000—10000元;供给自治区公安厅通缉的在逃犯法嫌疑人线索,甲级,嘉奖3000—5000;乙级,嘉奖l000—3000元;供给市公安局通缉的在逃犯法嫌疑人线索,给予嘉奖500—1000元。

  对公民供给和举报属于社会伤害程度特殊严重的刑事案件或重大在逃犯法嫌疑人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殊规定的,嘉奖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的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嘉奖。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嘉奖最先举报人,对其后补充举报的有效线索,酌情予以嘉奖。

  警方同时还规定某些不属于嘉奖范围的情形,如:犯法嫌疑人或在逃人员自首、自动归案的;同案犯揭发的;负有特定责任人员供给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供给和指认的;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进程中新发现或本人新交代的。

(编辑:SN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