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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费维权机构上半年受理咨询申诉举报40055件--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胡玲玲 通信员 甘孝雷)“今年上半年,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仍旧是最多的。”昨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布了全区各级工商消费维权机构今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述举报的情形,“4万多件受理案件中,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占了一半还多。”

  以往,消费者遇到纠纷,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直接上基层工商所投诉,工商部门大多数时候是在“坐堂接诉”。今年,广西工商创新维权情势,创新开展了大服务、流动维权活动,由过去单一的广场集中设点情势,变为深刻基层、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的“上门服务”。

  此外,各级工商消费维权机构针对消费申述的热门问题,加大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工作力度。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区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述举报40055件,其中消费投诉质量案件2213件,约占受理案件的58%;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0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53件。

  商品德量问题不仅仅是单一的“坏了、不能用”,自治区工商局还列举出了5大类。一是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是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三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四是 捏造商品产地,捏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捏造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等质量标记;五是 销售的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捏造检验、检疫结果。

  针对家电、建材等商品德量投诉“高发区域”,自治区工商局提示:选购家用电器时,要货比三家,注意选择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有保障的厂家的产品,并且必定要索要和保存家电的维修记载。在换货时,切记让经营者在原购货发票背面签订换货日期并加盖公章,因为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在保修期内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商家给予换货的,其保修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