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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车4月1日起可走公交专用道--中国国情网
2012-05-05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晓璇报道:4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对校车安全做出严厉的规定,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一样赋予了校车多项“特权”。

  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看法进程中,广州市制订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车安全是该规定的重点之一。除了对校车尺度做出具体规定外,同时规范校车行驶,并赋予必定“特权”。比如,学校应该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校车不得超载超速,在城市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 公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制止社会车辆通行但许可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道路上停车高低学生时,后方车辆应该停车期待,不得超出。

  由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须经过进一步修改才干施行, 这意味着广州的校车比全国部分城市的校车提前享有通行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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