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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国国情
2012-04-04

  中图网广州1月3日电 (索有为 程景伟 粤水轩)广东省水利厅3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最严厉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正式在全省实行最严厉水资源管理制度。广东因此成为全国最早出台最严厉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方案的省份。

  《方案》称,到2015年,广东全省年用水总量掌握在4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长值用水量较现状下降30%以上,水功效区水质达标率进步到70%以上。

  《方案》指,要树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掌握、用水效力掌握和水功效区纳污总量掌握“三条红线”。到2015年,广东全省年用水总量掌握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掌握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掌握在258亿立方米以内等。

  《方案》要求,对接近用水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已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滞审批新增取水。同时根据国家对跨省河流分水方案编制进展,力争到2015年完成韩江等广东全省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还对取水允许实现严厉的台帐登记制度,力争到2012年,将各地依法办理的取水允许证全体登记入库,并实现取水允许审批和发证率达100%。

  根据《方案》规定,广东省各地将充足施展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进步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落实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全面增强节水监督管理,对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大户实现在线监管;推动重要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量管理和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将公共供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方案》明确,从2012年开端,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定期发布重要河湖健康状态报告。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13年,组织编制《广东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2015年,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主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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