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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籍退伍老兵可领取老年生活补助--中国国情
2011-10-08

  年纪60周岁以上,每服役过一年每月发10元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罗仕 通信员 文燕媚 报道 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凡1954年11月试行责任兵役制后至《退役责任兵安顿条例》实行前参军、年纪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将领取老年生活补贴。

  据悉,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村户籍的人员。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在这次政策范围之内。

  补贴尺度为每服役一年责任兵(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放10元,12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据相干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干证明资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此外,年满59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也在登记范围之内,待达到年纪条件后将享受生活补贴。咨询电话:广州市民政局优抚处83178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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