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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案再开庭 涉案船长保持沉默--中国国情网
2011-09-19

  南方日报(微博)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邱妍 通信员/海法宣) “九江大桥坍塌案”造成200多米桥面坍塌,四车坠河、八人死亡、一人失踪,备受社会关注。昨日,该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继续针对究竟是“船撞桥”,还是“桥砸船”的焦点问题展开争辩。涉案船长石桂德在庭审中一直缄默。

  船长被控撞塌九江大桥

  2007年6月15日广东九江大桥200多米桥面坍塌。经广州海事法院审理民事部分后,裁定中断审理,缘由是船长石桂德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正在审查起诉当中。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6月15日清晨4时许,被告人石桂德驾驶“南桂机035”船装载河砂自佛山高超顺流开往顺德,当船接近九江大桥时,试图将船头调至九江大桥桥墩间通行。5时10分许,该船因偏离航道以及船长对航道灯断定的严重失误,致使该船船头与九江大桥发生碰撞,导致大桥3个桥墩及承载的桥面倒塌,4辆汽车落入江水损毁,8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4500万元。

  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石桂德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8人死亡以及公私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应依法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义务。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虽然2009年夏九江大桥得以修复后通车,但是该桥坍塌案的民事部分判决还没有定论。

  庭审直击:控辩双方互不采信对方证据

  昨日,海珠区法院对石桂德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

  此前两次庭审,石桂德推翻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将船撞桥的指控变成是桥砸船。控辩双方焦点环绕大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调查报告》合不合法,为何不打捞船头等问题展开调查取证和争辩。

  石桂德的辩解律师对由广东省安监局和国家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分离制订的两份事故鉴定报告提出了质疑。他表现,事故鉴定没有调查清晰桥为什么会塌,而且调查进程存在问题。“广东省海事局为何至今未出示调查报告,这很让人不解”。

  辩解律师称如果是船撞到了桥,以运沙船当时的速度,桥板坍塌之后不会砸到船头。所以事实应当是当船行驶到桥下时,桥刚好坍塌致使船头受损。公诉人对此回应称,船身与桥墩撞击之后会涌现短暂停止,甚至后退,不可能仍以原速前进。而且大桥在设计、施工时都设置必定的“防撞抗击”系数,但事发时的撞击力大大超过了规定的“防撞抗击”系数,因此才会导致惨剧。

  石桂德的辩解律师称其认同“防撞剖析报告”中引用的材料、数据,但他以为防撞剖析报告没有斟酌桥梁的设计情形,因此不应采信。为此,辩解律师当庭出示了己方证据,强调九江大桥有安全隐患。这些证据中包含一份由“专家”绘制的桩位图,该图显示九江大桥存在“悬桩”的隐患。

  而公诉人对石桂德律师的证据进行了批评,并以为“专家”绘图有严重错误。对此,法院决定休庭调查“专家”资历。经法院调查发现,辩解律师所谓的“专家”只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代表威望。

  石桂德在庭审中一言缄默,庭审间隙休庭时,记者与他进行了简短的对话。“我现在没有工作,也不能去外地。家里还有两个小孩,最小的孩子现在还在读书。”石桂德说,虽然自己取保候审,未被羁押在看守所,但是目前生活艰苦。记者问及船和桥相碰时的细节时,他摇了摇头,称已经记不清了。

  对于九江大桥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石桂德称目前对他的索赔暂时中断了,须要期待本案最终的判决结果。

  由于案件争议较大,双方证据繁多,经一天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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