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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告称逃犯年底前自首将获从宽处理--中国国情网
2011-09-13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通信员温志刚 12月31日前的在逃犯法嫌疑人如果自首,将获得从宽处置。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法嫌疑人和脱逃罪犯给予从宽处置。

  根据通告规定,在逃犯法嫌疑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迫措施。深圳公安机关正告在逃的犯法嫌疑人和脱逃罪犯,要认清形势,珍爱机遇,尽快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夺从宽处置。

  警方有奖举报电话遭冒用

  南都讯 记者刘春林 通信员温志刚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出提示,近期有人冒用警方22222110有奖举报电话行骗。

  警方通报称,9月8日9时至15时,有群众陆续向市公安局举报中心及指挥中心反应:多名男女以“深圳市公安局”的名义,以核实身份材料,调查“参与洗钱、被人冒用身份材料在银行开户、邮包里藏有毒品”等为理由,套取被打电话人银行卡信息,进而进行欺骗活动。对方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均显示为市公安局公布的违法犯法有奖举报电话22222110.

  深圳市公安局温馨提醒:市公安局违法犯法有奖举报中心举报中心由专业民警受理线索,执行严厉的保密措施,回访举报人时一律不涉及个人隐私,不调查了解与举报内容无关的情形。请宽大市民切勿受骗上当。

  福田分局办证大厅“挪窝”

  南都讯 记者王成波 到福田公安分局办理港澳通行证等要注意了,今天起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搬迁至福强路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106栋。福田警方提示市民,办理户政等业务请到新地点。

  昨日,福田警方相干工作人员介绍,今年4月1日,市公安局决定把原来在各派出所受理的政策性随迁入户调整为分局服务中心受理,由于福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业务量和人流量剧增,无法继续满足新增业务须要。为此,他们全面融会户政、出入境等办证窗口,在福田区福强路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106栋设立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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